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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师德先进个人与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作者:工会  来源:   时间:2019/03/11 22:13:12 点击:

 

西财党字[2010]25

各党总支、各部门:

    《西安财经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与师德建设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经201077日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0713

主题词师德建设△评优△办法通知

抄送:校党委委员,校领导,档(2)。 2010715日印发

打印:李绒校对:杨胜利共印1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严谨治学、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高尚品德和奉献精神,鼓励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在各自岗位中做出优异成绩,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校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校直接在第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服务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及思政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注重校风建设,本单位及教职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各种长效机制健全。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成效。

  3.本单位的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全校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了一定数量的优秀师德群体,近三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校级及其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和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4.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行政管理、教学科研、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学校及其以上表彰。

(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4.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其他任务,在完成任务中刻苦努力,勇于探索,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身体和心理健康。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三、评选推荐办法与名额分配

(一)名额分配

校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名额为2-3个。校级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名额,按部门一线教师(含思政教育工作者)人数3%分配候选人名额,中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三年内曾被评选为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个别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连续推荐,但要从严掌握。

(二)推荐办法

    1.基层推荐。各党总支(部门)在所下达的名额内根据本办法要求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审核的方式推选出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经部门公示后,填写《西安财经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登记表》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材料、《西安财经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登记表》并附事迹材料,报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审定。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党总支(部门)推荐的人选及先进集体进行审议,提出表彰初步人选,报校党委审定。同时,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及主要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确认为当年西安财经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被学校推荐并获得省级师德先进个人称号的,可确认为校级师德标兵。

(三)材料要求

    1.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材料:

1)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和推荐登记表;

2)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3)近二年来本单位所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复印件;

2.师德先进个人材料:

1)事迹材料;

2)推荐登记表;

3)近二年年度考核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推荐评选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由各党总支负责组织,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评选过程当作宣传和弘扬师德先进事迹的过程,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评选师德先进工作原则上与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同步进行。

五、组织领导 

 评选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组织分为党总支推荐小组、学校师德先进评选资格审查小组和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党总支推荐小组由党、政、工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本总支的评选推荐工作。

学校师德先进评选资格审查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组织部、纪委、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工会等有关方面负责人组成。

学校师德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党委有关部门、有关职能处室、部分院(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评选工作。

评选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具体工作由人事处、校工会负责,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六、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西安财经学院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

2.西安财经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登记表

附表1

西安财经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登记表

先进集体名称

单位负责人

单位职工人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盖章)

(盖章)

附表2

西安财经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

面貌

工作

单位

职务

职称

(盖章)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