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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产生西安财经大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作者:工会  来源:   时间:2023/11/28 11:40:41 点击:

校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相关要求,我校第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因工作需要,需重新换届。经20231124日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定于2024年1月上旬召开西安财经大学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双代会”)。现就学校届一次“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安排如下:

一、代表名额和结构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西安财经大学第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171人组成(占职工人数12%)。代表为双重身份,既是教代会代表,也是工会会员代表。代表组成中教师代表占60%以上,青年教职工、女性教职工占适当比例(代表名额已下发分会)。各学院代表中35岁以下青年教师需占1名及以上。

学校党、政领导及工会负责人带名额下到有关分会参加选举,不占该分会代表名额。

二、代表的基本条件

1.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西安财经大学正式在岗教职工、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工会会员代表。

2.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为人师表,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科研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起表率作用。爱岗敬业,踏实工作,在师生员工中享有较高威信。

4.认真履行代表义务,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关心和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活动,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参政议事能力强。

5.能密切联系教职工,广泛听取并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办事公道,代表广大教职工积极建言献策。

三、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选举工作以基层分会为单位,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民主程序和代表分配名额,在教职工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侯选人名单,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2.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差额比例为15%(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

3.各基层分会参加选举的人数应不少于本分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代表的得票数必须超过本分会应到教职工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4.代表候选人产生后,各选举单位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25日前报送至“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组(由工会代收),进行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

5.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各选举单位进行正式选举。选举结果产生后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届“双代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于1210日报送至“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四、相关要求

召开我校新一届“双代会”是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学校民主治校的重要内容。做好西安财经大学第“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对于开好本次大会至关重要。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和广大教职工学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代表的选举推荐工作。

2.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协作、统筹安排,积极支持配合“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3.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振奋精神,团结努力,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选出本部门“双代会”代表,迎接我校新一届“双代会”胜利召开。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届“双代会”代表登记表》

 

 

 

西安财经大学

“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