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分会:
根据《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的通知》(陕教科文卫体工发〔2024〕9 号)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选树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为我校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典型,校工会特组织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年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近两年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女性集体和在编在岗女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巾帼文明岗
1.岗位中女教职工比例不低于60%,且岗位主要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
2.岗位业绩突出。岗位人员积极参与“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工作业绩在学校同类岗位表现突出,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在我校有较大影响力和良好声誉。
3.岗位人员整体素质高。部门职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团结奋进、乐于奉献,有突出事迹并受到师生好评。
4.岗位管理规范。能从学校和部门实际出发,制定目标措施,规范服务标准,明确岗位责任,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有考核。
5.部门领导重视。岗位创建活动纳入年初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取得一定成绩。
(二)巾帼建功先进个人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切实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刻苦钻研,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事迹突出。
4.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崇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追求积极向上、文明高雅的生活格调,家庭和谐和睦。
5.群众基础好。团结同志,善于合作,严于律已,宽厚待人,在群众中有良好公认度。
三、评选名额和办法
1.巾帼文明岗推荐办法为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上报科级岗位原则上科室人数应在3人以上。
2.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人数按照分会女教职工人数30人以下者(含30人)推荐1人,31人—60人(含60人)者推荐2人,60人以上者推荐3人。
3.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办法可采取个人报名与分会推荐相结合,各分会按照推荐名额组织初评,并经所属党组织同意后报校工会。
4.各分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把评选程序关、评选标准关、评选质量关,对推荐对象政治表现和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各环节责任明晰、落实到位。对材料不实或未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
5.请各分会于5月6日中午12:00前将《西安财经大学巾帼文明岗推荐登记表》和《西安财经大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报送至工会B5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纸质版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推荐单位必须按要求严格加盖公章;登记表主要事迹一栏填写主要荣誉和主要先进事迹,字数1500 字以内,内容控制在一页纸内;内容以集体、个人所获得的主要荣誉,突出事迹或优秀成果为主,要求事迹真实,具体生动,文字简洁。
6.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对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的上报材料进行初评,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通过,择优推荐《2024年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予以公示上报。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9-89050048
电子邮箱:gh@mail.xaufe.edu.cn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巾帼文明岗推荐登记表
2.西安财经大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
西安财经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