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虽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却用平凡而崇高的师德之光,照亮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他,就是我校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法学硕士点负责人史卫民老师。多年来辛勤耕耘于自己所挚爱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时刻能以一名先进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始终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穿于全部工作中,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深受领导、同事和学生的好评。
一、政治坚定,忠诚教育
作为一名教师、一名共产党员,史卫民老师理想信念坚定,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关心国家大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教育事业。
在三尺讲台上,史老师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品德言行教育影响学生,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在工作中,讲敬业,比奉献,团结同志,尽职尽责,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
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在担任法学系副主任期间,史卫民老师先后完成了法学专业教育部随机性评估工作、本科教学评建工作、法学省级名牌专业的申报与建设工作、经济法学硕士点的申报与建设工作、经济法学省级重点学科的申报与建设工作等一系列专业学科建设发展工作,为法学学科和专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从2008年担任重点学科带头人和硕士点建设负责人以来,先后在省级重点学科的年度检查、中期检查、验收检查、十二五规划制定、中陕共建项目申报、校级研究基地建设、法学学科建设研讨会的召开和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担任法学院副院长以来,不但努力完成自己的教学科研管理任务,还带领广大老师通过举办学术沙龙、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论文写作、课题讨论等多种方式提高法学院的整体科研水平;密切联系广大青年骨干教师,努力提高法学省级重点学科发展水平;优化硕士生导师队伍,提高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关爱学生,品德高尚
作为一个老师不仅要教好书,而且要育好人,不仅要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更离不开感情和爱心的投入。史卫民老师在担任法学系副主任期间,他利用大二第一学期给学生教授专业课《民法学》的机会,对每个班级都会用一个晚上抽出3个小时的时间给学生详细讲解学习方法、考研、司考、公务员考试以及就业方面的知识,帮助学生尽早确定努力方向,明确奋斗目标。近几年来,他仍会利用课堂、课间和课后去讲这些问题,利用考研、司考、公务员考试等成绩公布的时机去激励学生,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明确目标,并承诺学生在这些方面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来交流、面谈。
随着社会竞争和就业压力的加大,一些学生常会因为遭遇挫折、考试失利、评奖评优等方面的因素产生各种心理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发现或积极引导,往往会引起更严重的问题。这就需要老师在了解和理解学生心理问题的基础上,摸准学生的心理脉搏,及时加以疏通、治疗,促进其心理健康与综合发展,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曾经有位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因为评奖问题想退学回家,史卫民老师找到他,通过敞开心扉的聊天,终于使其放弃退学的念想。有位外省的同学因迷恋网络游戏而二次降级,史老师积极联系其家长,通过多次谈心,正确引导,最终使该同学顺利毕业,并考上了当地的公务员。
自从2008年担任经济法学硕士生导师以来,他先后指导10余名学生,所指导的学生已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4篇,所指导的2010级研究生崇学燕、2011级研究生马宁均获得年度国家奖学金。即使不是他指导的学生,只要在学习和论文方面有什么问题,他都会及时耐心的予以解答和帮助。
四、言传身教,共同成长
青年教师是学校的未来和希望,为了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史卫民老师经常与青年教师进行交流,在教学科研方面为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教学方面,他就资料搜集、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实践教学、与学生互动等方面介绍自己的经验与体会,使青年教师尽快进入角色;科研方面,史老师结合教学内容,如何尽快确定研究方向、论文选题、论文撰写、投稿技巧、课题申报、课题研究等方面进行具体的指导。2012年以来,他先后组织召开9期学术沙龙,2期学术研讨会,3次课题申报论证会,向广大老师做了《案例教学的本质和开展程序》、《论文选题、写作、投稿方法与技巧》、《课题评审标准及论证中的注意问题》等专题报告,经常将自己课题的申报资料、结题资料提供给青年教师,或对其课题申报论证书直接修改,提出建议供作参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部门年轻教师已成长为教学科研骨干。
五、教研并重,成果丰硕
作为一名教师,史卫民老师深知教学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首要环节。他在教学中认真备课,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积极关注学科前沿发展动态,不断丰富与更新教学内容。尤其是结合法律教学的特点,采用案例法、模拟法、综合法等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方法,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习兴趣,让学生“动”起来,让课堂“活”起来。近几年来,在学校组织的学生教学质量评价中,一直位于法学院前列。
如果说教学是“流”,那么科研就是“源”,二者相互推动,相互促进。近五年来,史卫民老师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0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11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篇,中文核心9篇;主持教育部等省部级课题4项,获厅局级以上奖励3项。在教学研究方面,近几年来主持校级教学课题3项;发表教学论文7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1篇、中文核心2篇;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副主编教材1部。
由于在教书育人、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史卫民老师2011-2013年连续三年年终考核优秀,先后获得了2005年校级优秀教师、2006年校级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校级评建工作优秀个人、2008年校级评建工作优秀个人、2009年校级优秀教师、2011年校级优秀教师、2011年校级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校级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成绩只代表过去,获奖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史卫民老师将继续以高尚的师德支撑自己的教育事业,用全部的爱去关爱每一位学生,不断进取,追求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