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付胥宇(2013年二等奖)
有这样一首歌:“静静的深夜群星在闪耀, 老师的房间彻夜明亮。 每当我轻轻走过您窗前, 明亮的灯光照耀我心房。”我和同学们在文艺演出上深情演唱过这首歌,那一年,我9岁。
有这样一本朴素的笔记本,在扉页上写着:“动人以言者,其感不深;动人以行者,其应必速。”它是我初中毕业时班主任老师赠给我的礼物,那一年,我15岁。
有这样一张泛黄的照片,画面里是一位慈爱的老人和一个略显羞涩的女孩合影,照片背面,老人语重心长的寄语女孩:“身教最为贵,知行不可分”。那位慈祥的老人就是我的大学恩师,那一年,我24岁,即将走进西安财经学院,踏上三尺讲台,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时光荏苒,转眼间作为教师的我已经站在三尺讲台上快10年了,在这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岁月里,我一直铭记着恩师的教诲。“身教最为贵,知行不可分”的寄语如今已经成为了我人生的座右铭。同时,我也深深的领悟到:大学之道,在于师道;为师之道,师德为先。大学是传承文化的殿堂,作为教师,尤其是一名高校教师任重而道远。
“身教最为贵”,意味着作为教师,必须要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教师良好的思想品行将是教师最伟大人格力量的体现。
在法学院,有这样一名教师,尽职尽责,为学生呕心沥血。在一次意外中,她不慎摔伤,腿部受到严重创伤而无法行动,医生要求必须住院接受治疗,当时正是大四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关键阶段,作为多名毕业生论文指导教师的她心急如焚,为了不耽误学生的写作,进而影响到答辩质量,她带着一沓厚厚的论文住进了医院,在病房里,忍受着腿部打着石膏悬挂在床的疼痛,一丝不苟的批改论文。期间,还让学生到病房亲自叮咛论文中需要改进的地方,指出答辩中的注意事项。她的言传身教感动了身边的每一个人,她,就是法学院的崔艺红教授。
古今中外无数事例证明,育人单凭热情和干劲是不够的,还需要以德立身、以身立教。作为一名教师就要有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甘为人梯,像“春蚕”吐尽青丝,像“蜡烛”化成灰烬,把毕生献给事业,献给学生。
“知行不可分”,则要求教师必须要规范自身行为。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记得有这么一件事,那是一个下着大雨的傍晚,天已经黑了,风很大,很冷。我下班后准备回家,在教学楼前遇上了一个学生,打过招呼后,我随口问他:“去教室上自习啊!”没想到他回答说:“下雨了,今天上完课教室没关窗户,我去把窗户关上,要不窗边的多媒体设备淋坏就糟糕了。”这是一件小事,却让我很感动,我夸赞了他之后,他有些不好意思。他说:“老师,您每次上完课也是将多媒体设备关好、灯都关闭后才最后离开教室的啊!”这是一个普通的学生,既不是班委也不是学生干部,能从细微处显示责任心,我想,这与教师平日的言传身教是分不开的。
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教师需要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如今,学校正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阶段,身为一名青年教师,要深入推进“两个转型”目标实施,就必须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助力“更名大学”工程,为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财经大学做出积极贡献。
史烟飘过,回看今天。师者为师亦为范,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走上三尺讲台,教书育人;走下三尺讲台,为人师表。教师不仅是社会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更是莘莘学子们的道德基因的转接者。因此,师德,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位的体现!
“身教最为贵,知行不可分”。冰心女士说过:“情在左,爱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如果有人问我:“幸福是什么?”我会回答:“幸福就是做学生需要的老师,就是看到学生每一天每一点的进步!”这是为师者一生都享用不尽的财富。我,很幸福!
谢谢大家!